新華網北京11月20日電 2005年12月,首屆東亞峰會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。與會各國領導人簽署了東亞峰會《吉隆坡宣言》等文件,并就國際和地區性政治、經濟問題以及全球和本地區所面臨的挑戰等交換了意見。
2007年1月,第二屆東亞峰會在菲律賓宿務舉行。出席會議的東盟十國、中國、日本、韓國、印度、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簽署了《東亞能源安全宿務宣言》,提出了東亞地區能源合作的具體目標和措施。
2007年11月,第三屆東亞峰會在新加坡舉行。東盟十國、中國、日本、韓國,以及印度、澳大利亞和新西蘭16國領導人出席會議。與會領導人簽署并發表了《氣候變化、能源和環境新加坡宣言》。
2009年10月,第四屆東亞峰會在泰國華欣舉行。會后發表了主席聲明。
2010年10月,第五屆東亞峰會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。與會領導人通過了旨在紀念東亞峰會5周年的《河內宣言》。
2011年11月,第六屆東亞峰會在印尼巴厘島召開。會議通過了關于互惠關系原則與東盟互聯互通的兩個宣言。